又稱3+1+2模式,是目前遼寧、河北、湖北、湖南、廣東、江蘇、福建、重慶等第三批新高考綜合改革省市采用的考試模式。
第一個“3”指全國統(tǒng)一高考的語文、數(shù)學、外語3個科目。每科滿分150分 ,總分450分,以原始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;
第二個“1”指學業(yè)水平考試選擇性考試科目中的首選科目,在物理、歷史中選擇1門,滿分為100分,以原始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;
第三個“2”指學業(yè)水平考試選擇性考試科目中的再選科目,在政治、地理、生物、化學中選擇2門,每科滿分均為100分,以等級賦分轉換后的等級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。
三者相加,構成考生的高考總成績。
相比第一批、第二批新高考綜合改革省市采用的3+3考試模式,“3+1+2”考試模式下,突出了高中教育對物理、歷史學科的重視,學生可根據(jù)個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高校及專業(yè)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學校的辦學條件,在12種科目組合中自主選擇學習科目。